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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对策措施》,要求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 无锡市提出,在确保环境质量和容量的前提下,实行土地开发强度上限与下限“双向综合调控”机制。合理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防止城市建设用地无序蔓延。调整修改各类用地标准,合理确定各项建设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绿化建设。不符合无锡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得供地。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国家、省级工业园区亩均投资强度达不到360万元、一般工业集中区亩均投资强度达不到250万元的工业性项目不再单独供地,能进标准厂房的一律安排进标准厂房。 无锡市要求进一步落实高水平节约集约用地措施,企业用地实现高容积率、高密度,住宅用地实现高容积率、低密度,城乡所有建设用地实现高投入、高产出、少用地、多产出。新建厂区容积率不得小于0.8,多层标准厂房容积率应大于1.2,所有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得小于50%。制定完善工业用地、物流用地等建设标准,适度提高容积率,控制绿地率,集中布局配套设施,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将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使用调整相结合,把土地供应给用地集约化程度高、效益好的项目。引导企业在新建厂房、新增建筑面积或配套设施时,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空闲地、旧厂区,推进“零增地”技改,让有限的土地发挥最大的效益。 无锡市要求,进一步加大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力度。通过减免廉租房基金、土地收益金等相关规费,加大对企业用而不足的土地和经济效益不佳企业的土地收购储备力度,切实降低土地流转成本,将收购储备的土地和厂房供给急需用地的企业。提高存量土地的保有成本,科学划分不同区域,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落实激励机制,让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高的企业真正得到实惠。对国家和省级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中的闲置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因地制宜制定盘活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的政策措施,对原用地单位有能力增资扩股的限期增资扩股,对超过两年闲置不用的地块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调整给急需用地的单位使用。 无锡市还落实了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措施。明确将土地亩均投资强度、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等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列入各级主要负责人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列入国土资源管理年度重点目标考核内容。加强对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镇(街道)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的考核,每年通报一次考核结果,对集约用地水平高的地区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加大表彰和宣传节约集约用地典型的力度,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发展质量的社会实践中去,培养出一批高产出、高效能、低能耗、无污染、占地面积小的产业群体。 编后 无锡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对策措施》,是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土地使用,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无锡市在占全国面积0.05%的土地上,创造出了占全国GDP1.7%和财政收入1.3%的奇迹,土地单位产出水平冠居全国同级城市。近年来,无锡市创造了许多节约集约用地的新举措,在全国产生了很好的示范效应。但他们并没有满足,而是与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比,积极查找差距,不断提高集约用地水平。 无锡的做法告诉我们,节约集约用地没有止境,建立保障科学发展的土地供应新机制,还有许多方面值得探索和实践。
(作者:杨应奇 张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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