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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台楼市新政:公积金贷款上限提至240万,试点老旧住房原拆原建
 2026-04-21  出处:中房网  

中房网讯4月20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政聚焦促消费、释需求,推出多项针对性举措,重点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并推广住房以旧换新模式,切实降低购房成本、提升消费便利度。

在住房以旧换新方面,政策明确,将健全住房置换激励机制,探索完善“卖旧买新”相关政策;指导行业协会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搭建专业服务平台,规范开展“帮卖换新”业务;同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按市场化原则收购二手房,有序推进“收旧换新”工作,进一步激活住房置换需求。

公积金贷款额度大幅提升,成为政策核心亮点。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可贷9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的家庭最高可贷13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以及购买高品质住宅、现房(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的新建商品房)的群体,可叠加享受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叠加后单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7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家庭最高不超过240万元。

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同步优化,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购买高品质住宅或现房销售项目的,可相应核减一套住房套数。对于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核减后在本地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执行首套房政策。

公积金提取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增多项便民场景,覆盖住房消费全流程:一是缴存人及配偶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合计不超过2500元)、取暖费(合计不超过3000元);二是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可在取得契税完税凭证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凭证之日起3年内,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两项费用总金额;三是自2026年4月1日起,阶段性支持提取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配套车位(库)、储藏室,可一次性提取缴存人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公积金,每套住房限配一个,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执行期限暂定一年;四是无自住住房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按当月缴存额度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五是缴存人及配偶名下有多套住房贷款的,可提取公积金同时偿还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六是优化亲情提取政策,缴存人办理购房、还贷等提取业务涉及父母、子女亲情提取的,不再设置同户籍限制,凭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即可办理。

在城市更新方面,新政明确积极开展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试点,试点项目新增的公益性配套设施和地下空间开发面积,可不计入建筑规模增量。同时,支持房屋所有权人提取本人及亲属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支付原拆原建综合成本,切实改善老旧小区居民居住品质,此前济南舜耕路38号院已启动相关试点征询工作,为政策落地积累实践经验。

供需调控与库存盘活方面,济南将健全供需联动机制,合理管控住宅供地节奏,对库存高位区域从严控制增量供应,同时推行“小地块”供地,提升地块品质,加大高品质住宅和绿色建筑供给。此外,将分类盘活存量用地,鼓励低效商业办公用地转型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并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房、人才房、安置房等用途。

人才保障也同步升级,“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引进的毕业五年内博士、硕士人才,购房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最高25万元、15万元。

此外,新政还从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搭建多元化交易平台、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出台配套举措,全方位优化宜居体验、稳定市场预期,为济南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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