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房地产信息网-->>信息资料-->>内容
海南调整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价格认定标准
 2026-02-14  出处:海南日报  

2月13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印发《关于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房产价格认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房产价格认定标准进行调整,防范虚构二手房房产价格套取贷款的风险,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通知》提出二手房房产价格认定有以下四个调整:一是借款人申请贷款合同载明的房产价格不超过联网获取的房产评估价1.1倍(含)的,房产价格按网签备案合同价、税务发票价两者中的最低值予以认定。二是借款人申请贷款合同载明的房产价格超过联网获取的房产评估价1.1倍(不含)的,房产价格原则上按网签备案合同价、税务发票价、联网获取的房产评估价三者中的最低值予以认定。三是借款人申请贷款合同载明的房产价格超过联网获取的房产评估价1.1倍(不含)但不超过1.5倍(含)的,如借款人对前款第(二)条认定有异议的,应申请由该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二手房房产价格进行评估后重新认定。四是借款人申请贷款合同载明的房产价格超过联网获取的房产评估价1.5倍(不含)的,且借款人不接受前款第(二)条认定的,该笔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了解更多房地产数据,请浏览地产统计库


关闭窗口

  声明:凡来源标注为“国家信息中心”或“国信房地产信息网”的文章或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国家信息中心或国信房地产信息网所有,非经授权不得使用。 凡本网注明来源非国家信息中心或国信房地产信息网的新闻资讯,均转载自有关政府网站或其它媒体,版权归原单位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资讯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亦不对其真实性负责,持异议者应与原出处单位主张权利。 如果您认为本网刊发的任何信息侵犯了您的合法权利,请在30天内联系我们,我们将依照法律规定及行业规范及时处理。

版权所有:国家信息中心 国信房地产信息网 ICP证号:京B2-20170614
本站域名:http://www.cre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