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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二手房贷款真实性核查 湖南湘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2025-11-27  出处:中房报  

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二手房,申请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住房贷款真实发放且需核实贷款行为的真实性。湖南省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从加强二手房贷款真实性核查、规范提前结清贷款办理时限、优化异地贷款职工提取政策、提高二孩家庭最高可贷额度、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政策等五个方面,进一步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以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加强二手房贷款真实性核查方面,其核实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核实抵押登记情况、放款凭证、还款明细并留存相关资料或查看个人征信报告。

同时,湘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优化异地贷款职工提取政策。取消原“存在异地贷款标识不准办理除偿还非本中心贷款本息提取以外的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限制,允许异地贷款职工按照我市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其他类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此外,该市提高二孩家庭最高可贷额度。按国家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额提高至9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湘潭市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政策。灵活就业缴存人如果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账户未被冻结,停缴后即可办理销户提取。而且将灵活就业缴存人“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含)以上,并承诺在贷款期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调整为“按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并承诺在贷款期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该市灵活就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留存余额,由原不得低于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调为不得低于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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