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城镇就业人员增加,城镇单位[1]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保持平稳增长。
一、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保持平稳增长
202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781元,名义增长2.9%,实际增长2.8%(扣除价格因素);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1010元,名义增长1.1%,实际增长1.0%(扣除价格因素);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2952元,名义增长4.4%。2024年工资水平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增速较上年有所放缓,主要是由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采用“地毯式”清查,劳动工资统计的覆盖范围更为完整,确保了普查单位的不重不漏,将更多的小微企业纳入了劳动工资统计范围,这部分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水平和名义增速。
二、多数行业平均工资持续增长
在城镇非私营单位19个行业门类中,17个行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保持增长;在城镇私营单位18个行业门类中,13个行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保持增长。
生产性服务业工资水平提升。城镇非私营单位中,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平均工资同比分别增长9.5%、8.0%、5.8%,分别高于全省平均工资增速6.6、5.1、2.9个百分点。
房地产业平均工资恢复性增长。随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17条措施出台,全省逐步形成政策到位、价格见底的社会氛围,房地产市场呈现止跌回稳的积极态势,房地产行业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速“由负转正”,同比增长2.5%,比上年提高14.7个百分点。
文旅行业平均工资增长较快。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大力推进“文旅+”的思路指引下,“古建游”火热出圈、文旅市场热度持续攀升,山西文化“软实力”正在成为转型发展的“硬支撑”,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中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同比增长13.0%,增速居私营单位所有行业门类首位,比上年提高8.4个百分点。
三、行业间、岗位间工资水平差距缩小
无论是非私营单位还是私营单位,平均工资较高的行业主要集中在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金融业;平均工资较低的行业主要集中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在非私营单位中,最高与最低工资之比为2.76,比上年缩小0.05,私营单位中这一比值为2.17,比上年缩小0.08,平均工资差距不断缩小。
在规模以上企业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最高,为162035元;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平均工资最低,为71315元。最高和最低平均工资之比从上年的2.28缩小为2.27。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平均工资增速较高,分别为5.5%、5.3%,高于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3.8%、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3.3%、专业技术人员2.3%的平均工资增速。分行业门类看,五类岗位平均工资最高和最低差距缩小较为明显的行业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比上年分别缩小1.13、0.65、0.48。
需要注意的是,平均工资是反映一个地区或行业、岗位总体工资情况和变化的重要统计指标,主要用于社保基数、退休养老、司法赔偿、企业用工成本等,在大多数情况下与个人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或收入并不相等。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包括就业人员从单位实际领取的工资、奖金、津补贴等,还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及住房公积金等。
注[1]:城镇单位指城镇地域内就业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法人单位,通过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的方法,2024年山西省纳入统计的单位共计6.7万家,比2023年增加1.8万家。调查对象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