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 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11 号令)、《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 号)、《海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琼府办〔2010〕111 号)等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我局于2023年底启动《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并于2024年3月对《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因省级2024年调整完善我省公租房政策法规,重构公租房业务模式,考虑省市公租房政策衔接等问题,我局调整优化了《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现再次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于2025年6月12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hkzjjzbk@163.com
2.联系电话:0898-68724568
3.通讯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市第二办公区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邮编:570312。
附件:《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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