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1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的竞争性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确定20个市(区)纳入试点范围。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联系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 010-68205746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1965046
附件:2024年度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拟入选名单
附件
2024年度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拟入选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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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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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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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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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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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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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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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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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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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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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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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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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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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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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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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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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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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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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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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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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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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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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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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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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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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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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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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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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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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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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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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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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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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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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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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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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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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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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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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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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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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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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行政区划排列,排名不分先后。
(出处: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