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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拟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4-03-22  出处:中房网  作者:苏晓  

中房网讯 (苏晓/文)近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提到,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结清的,执行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原则上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至少应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异地缴存时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按国家规定可延长退休年龄的,退休年龄从其规定;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已按规定支付首期房款;能够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出处:中房网,作者: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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